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
ZHONG WEI SHI SHA PO T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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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某某受雇驾驶挖掘机替雇主拆房子时,因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盲目操作致一根椽子砸到他人,致一人死亡。近日,我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崔某某,当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。
2019年7月17日,崔某某驾驶自己的挖掘机到沙坡头区永康镇为秦某甲拆房子,在拆房子过程中,崔某某在无人指挥、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启动挖掘机推倒前墙时,致使搭在前墙上的两根椽子掉下来,其中一根椽子砸到站在挖掘机前方的秦某乙,致使秦某乙当场倒地,额头起包、鼻子流血、失去意识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秦某乙符合钝性物体致伤头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。
自2019年以来,我院受理挖掘机等工程车辆、农用车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5件5人,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犯罪嫌疑人在操作前均没有鸣笛示意、也没有下车查看周边环境确保安全,犯罪嫌疑人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。
检察官提醒:特殊车辆驾驶人务必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,在操作前一定要鸣笛示意、认真观察周边环境,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规范驾驶,切不可因疏忽大意剥夺了他人生命,自己也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。